Tuesday, January 19, 2010

政治人物的选票与原则

文:黄思敏 / 写于2010年1月14日

2010年对槟州行动党好像流年不利,尤其是高渊这地方,给槟州行动党开年就面对两大难题。一位是为了高渊停车收费恫言退党的行动党爪夷区州议员陈明发,另一位是怀疑无法获得续任威省市议员而自杀的行动党高渊联委会主席张艾玲,都让人民看傻了眼。


爪夷区州议员陈明发是因为不满威省市政局在今年1月1日开始,于高渊市区实行停车收费,与市民一起拉布条反对该措施,槟州政府能在1个月内宣布方案来展延或撇消高渊停车收费制,否则他将退出行动党,成为独立议员。

但3天后,他收回了退党的言论并向槟州政府及行动党道歉。报章还特意报道指林明发退党也无家可归,可怜的明发,没有一个政党要收留他,马华、民政及刚成立并到处拉拢人的爱国党也不要他。

一个选择与人民站在一起,为了人民的利益,不惜与党翻脸的议员,尽然遭到如此的下场,笔者认为这事件为我们带来两项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党与政府所执行的政策,违背选民的立场,议员如何处理?
就如停车收费的事件,陈明发所面对的难处,就是如果他不为选民争取废除停车收费,他将流失无数的选票,人民会认为议员没有为人民争取权益。但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以停车费政策带来的收入,以便带来发展。

二、任反对党时的立场与执政后有所差异
陈明发说了一句非常有意思的话,他说:“在当政府前,我们站在反对阵线上最反对的就是征收停车费。执政后若要执行,则一定要服众。不然,肯定给人批评我们善变,朝夕另改”。

笔者认为,政治人物和政党在处理各种民生课题及立场时,应该以原则作为基础。如果只是为了争取选票,而没有做更全面的考量,将会发生如身在反对党的时候拉布条反对,当政府后却抱着相反的立场。

如果一位政治人物认为对的事件,不过却遭到选民的反对,那么政治人物和政党有责任教育人民。因为有可能选民只是考虑到表面利益的问题,而没有对课题拥有更深入的了解。

相反地,身为执政党的议员,如果政府太过糟糕无法改变,相仿前首相署部长再益依布拉欣辞职退党,也是赢得人民尊重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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